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城污水处理厂溢流口和堤里小清河直排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有关部分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洁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进行公然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牟县城污水处理厂溢流口和堤里小清河直排污水处理工程
2.2工程位置:中牟县境内
2.3招标范围:中牟县城污水处理厂溢流口和堤里小清河直排污水处理工程位于中牟县境内。本项目拟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勘测标,工期:10日历天
第二标段:设计标,工期:20日历天
第三标段:监理标,工期:施工期及监理期的保修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下列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企业应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工程经验。
第二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下列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企业应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工程经验。
第三标段: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4)企业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持有中牟县***职务犯罪预防局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未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分歧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须知
4.1报名企业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企业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实材料及***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企业于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9日,逐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地点: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楼516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中牟县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洁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中牟县青年路东段(老城区东北部)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38266707
招标代理人:河南宏业建设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楼516室
联系人:
狄先生
电话:13592683471 0371-63977434
传真:0371-63977434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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