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治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招标,现对 大沙东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技术服务 进行公然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大沙东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技术服务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3371191
代建单位: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邝工 联系电话: 020-82391967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67
招标监视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治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招标内容、承包方式、标段划分:
1 、 标段划分:大沙东项目建筑面积约 501079.4 ㎡;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 、招标内容:
根据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广州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穗建质 [2010]853 号)、《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以及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J15-65-2009 )的要求对大沙东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建筑节能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节能检测包括:门窗节能工程;墙体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透风系统节能工程以及外墙节能工程等。包括检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治理部分)、节能检测、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工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
( 2 )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和监视部分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分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竣工验收、质量创优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评审。
( 3 )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分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 、承包方式:
按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包服务、包工作成果、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资料整理和备案。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验收标准,确保检测项目及数目能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分的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的验收和备案要求。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五、预计发包价:约人民币 92.21 万元。本项目实行全用度综合单价包干。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投标报名及递交资审资料时间:
2013 年 4 月 17 日至 2013 年 4 月 22 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目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视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贸易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治理部分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4 、持有国家认证认可监视治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视局颁发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CMA证书全部附表(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对应的检测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 、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且联网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对应的检测项目。
6 、 投标人 2010 年 2 月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 ( 类 似项目业绩是指建筑节能检测类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检测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实,以及业绩所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 需持有节能检测员上岗证 ;
8 、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1 、当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 投标申请人多于即是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当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 少于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治理部分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然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一、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审资料需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顺序装订成册,打印总目录,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当出现正副本不一致的情况,则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本着老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递交的资料真实可信。假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上报建设主管部分确认后可以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资审专家全部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十二、潜伏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分: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020-83371191,地址:广州豪贤路193号。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 )、广东投资招商网(http://www.gdtzzs.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代建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职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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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职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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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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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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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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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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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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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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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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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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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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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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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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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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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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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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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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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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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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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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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关部分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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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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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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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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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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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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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国家认证认可监视治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视局颁发CMA计量认证证书及相关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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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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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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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的证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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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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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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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2010年2月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建筑节能检测类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检测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实,以及业绩所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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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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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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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上岗证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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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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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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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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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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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 、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 、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标人和建设行政治理部分及工程招标监视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 、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职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 、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分歧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题目;在广州市人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然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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