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大气、水环境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东平县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
地址:东平县宿昌路中段(杭州花园西门对过)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东平县大气、水环境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XDZB-2013-031
四、采购货物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的货物用于建设东平县东平湖景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实验室监测能力,项目共分2个包。
A包:空气中SO2、NOX(NO2/NO)、CO、O3、PM10、PM2.5分析仪、负离子测量仪、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等。具体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B包:智能一体化蒸馏仪、CODcr智能回流消解仪、手持式烟气分析仪、BOD5分析仪等。具体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A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若不是投标主要产品(空气中SO2、NOX(NO2/NO)、CO、O3、PM10、PM2.5分析仪、负离子测量仪)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空气中SO2、NOX(NO2/NO)、CO、O3、PM10、PM2.5分析仪、负离子测量仪)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须提供软件开发企业的经销授权书,须具备国家版权局颁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已实现与泰安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互联互通。
B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若不是投标主要产品(智能一体化蒸馏仪、CODcr智能回流消解仪、手持式烟气分析仪、BOD5分析仪)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智能一体化蒸馏仪、CODcr智能回流消解仪、手持式烟气分析仪、BOD5分析仪)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地点、时间:
1、地点: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东平县宿昌路中段,杭州花园西门对过)。
2、时间:2013年4 月22 日至4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
3、其他:
A包: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携带经年检须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须提供软件开发企业的经销授权书,国家版权局颁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泰安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互联互通的证明文件或建设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进行报名,逾期不候。
B包: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携带经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进行报名,逾期不候。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宿子敬 郭峰
联系电话及传真:0538-6270066 13615380941 13805389258
电子邮箱:
taxdcg@163.com
八、监督单位:
东平县监察局
东平县财政监督局
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8-2821139 监督邮箱:
dpzh113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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