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需提供外地进青信用登记证; 2、注册地不在城阳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治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分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3、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外墙外保温工程。资格预审办法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3年4月23日14时至2013年4月28日11时在青岛市工程建设治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若报名过程中存在疑问,可打咨询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职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的社保证实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分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分出具证实);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分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施工企业进青信用证(适用于外地进青企业);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外地进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进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实’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缴纳证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分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分出具证实);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实材料(证实一个月内有效);
5、注册地不在城阳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治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分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6、《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进围中标通知书》及《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市市政公用局示范文本)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进围中标通知书》的,可不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
7、城阳区解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实。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6、7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无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