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南下片区垃圾屋改造工程及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本次项目谈判的内容如下:
a) 项目编号:GMTC093Z508ZGJ508JO,采购表编号:经-09-161
b) 采购内容:中山市南下片区垃圾屋改造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服务
c) 实施地点:中山市南下片区(共15个垃圾屋,总建筑面积为122.34m2)
d) 施工工期: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2. 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谈判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a)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11月20日至2009年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b)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9年11月30日14:30~15:00。
c) 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11月30日15:00。
3. 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
a) 发售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b)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c) 谈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4.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 合格的报价人基本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b)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c)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d)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每套150元人民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每套1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²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l 地 址: 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7楼
l 电 话:0760-88386237
l 联 系 人:郑先生
²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l 地 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 联 系 人:许先生
l 联系电话:0760-88361925
l 传 真:0760-88383654
l E - mail:coolxz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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