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文化广场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及附属设备
招 标 公 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用公然招标方式,对黄龙县文化广场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及附属设备实施政府采购。凡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均可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编号:华春采招2013-115
二、采购单位:黄龙县人民政府
三、采购内容:文化广场户外全彩LED显示屏
四、投标供给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治理部分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具有电子行业生产、代理或经销本次采购设备及有该设备安装能力的供给商均可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2013年5月21日起,逐日8:30至17:30发售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外地供给商可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款到即发。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费,我公司将负责按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六、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延安市文化沟
七、报名时携带资料:投标单位先容信、身份证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厂商产品代理证书或授权书、近三年类似规模业绩两份,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格证实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八、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13年6月12日8:30-9:30;
开标时间:2013年6月12日9:30。
九、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延安市文化沟博悦酒店
邮 编:716000 电话(传真):0911-2117788
联 系 人:刘娜 二○一三年五月二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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