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沾恩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办事处可卸式垃圾车及密封箱采购项目进行公然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给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XZFCG201305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办事处可卸式垃圾车及密封箱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答应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给商资格:
1、供给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正当运作的独立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给商应当在2013年05月22日起至2013年05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给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实书;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近1年或以上社保缴交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6、供给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所需资料如下(具体以***要求为准):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能充分证实符合供给商资格要求的证实材料(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要求提供)。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份即可,复印件同一使用A4纸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6月14日上午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06月14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06月14日上午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
十一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2)2670023
传真:(0752)2670933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
邮编:516008
开户行:市建行南湖支行
帐号:4400 1718 9110 5300 1296
采购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谭先生
电话:(0752)3226123
传真:(0752)3225681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甲路100号
邮编:516029
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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