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伏)报价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珠海市第五中学的委托,对珠海市第五中学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给商参加报价。一、采购项目编号:ZHJD2013-022HJ。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五中学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 内容及预算金额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81,730.09元;2. 扼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3.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所有谈判货物的供货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4. 本次采购货物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答应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5. 本项目(不)答应提交备选方案;6. 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以为政府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五、报价人资格条件:1.供给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贸易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所投的热泵设备生产厂家应具取得国家产业生产许可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必须取得ISO9001质量治理体系认证;3.产品必须有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保险”;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太阳能热水器、热泵热水器(机)的生产制造;5.报价人须在珠海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各相关的证实材料;6. 若报价人不是生产厂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太阳能热水器)的正当授权书证实和售后服务承诺书;7.2009年7月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25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业绩(报价文件中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评审现场原件备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购买谈判文件。六、报价人应当在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具体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6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递交时间:2013年6月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九、谈判时间:2013年6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十、谈判地点: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十一、本次采购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1800.00元),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报价保证金。十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预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本钱或用度。十三、谈判文件公示/下载:(点击下载)。 采购人(珠海市第五中学)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56-2621158;18923378816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联系人:祁先生(珠海业务部)电话:0756-2318311传真:0756-2318300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邮编:519000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紫荆支行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珠海业务部账号:44001646136053001822注: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把保证金转进此账户,不答应转进其他账户,否则将按无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其他用度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柠溪支行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珠海业务部账号:4400164223505300281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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