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27日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在LED照明推广应用方面,市政府明确予以资助。根据《办法》,资助对象包括各镇街(园区)或非政府单位、企业组织实施的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包括道路、广场、地下停车场、隧道、办公楼、商业大厦等。市财政参与投入或已经给予资助的项目,不纳入资助对象范围。
其资助标准是,对各镇街(园区)组织实施的LED照明推广应用项目,市财政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10%给予补贴。LED灯具补贴价格每年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核定后联合发布。原则上单项申请补贴项目的室外照明灯具总投资不少于50万元,室内照明灯具总投资不少于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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