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绿色节能环保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政策法规 » 正文

辽宁省环保厅:企业排污不达标不能从银行贷款

发布时间:2013年6月4日 来源:

今后,如果你的企业有排污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私设暗管偷排、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等环境违法行为,那么,你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时将会被拒绝或者受限。3日,辽宁省环保厅....

今后,如果你的企业有排污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私设暗管偷排、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等环境违法行为,那么,你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时将会被拒绝或者受限。

3日,辽宁省环保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将长期不能摘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超标排放的26家企业列为第一批绿色信贷限制企业,严格限制这些企业的贷款。

从即日起,将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各银行机构对其实施审核授信政策,原则上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

26家企业包括9家造纸企业、7家化工企业、2家水泥企业、2家钢铁企业、6家其他行业企业。其中,沈阳企业6家,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挂牌督办超期一年不能摘牌,至今未落实2010年8月底前停产并实施搬迁的督办要求,氯离子长期超标排放;二是挂牌督办超期一年不能摘牌,至今未落实断电、断水、拆除设备等措施。

目前,一些上榜企业的负责人已经主动找到了环保部门,表达了积极整改的决心。绿色信贷“黑名单”将有进有出,今后,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对绿色信贷限制违法企业采取跟踪式监管,被列入绿色信贷限制的企业,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经环保部门验收认定后,方可解除信贷限制。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扫一扫,节能环保信息随手掌控)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