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然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给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
JLZF-HW-1301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人民政府手推车、果皮箱、垃圾桶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55.05万元。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目 |
最高限价 (总价) |
一 |
1 |
手推车 |
一批 |
155.05万元 |
2 |
果皮箱 |
一批 |
3 |
垃圾桶 |
一批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答应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五、供给商资格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给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环保及环卫设备的生产、销售内容; 3、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实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开标须提供样品(每个货物的主要材料)各一块。六、符合资格的供给商应当在2013年6月5日8时30分起至 2013年6月24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①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投标报名登记表》,③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实,④《公平竞争承诺书》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给商的投标八、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6月24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九、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28日下午2:30 时(注
2: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十、投标文件投递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3年6月28日下午2:30 时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十三、招标文件公示/
下载: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9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给商以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董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人民政府 |
电话: |
020-38878043 |
电话: |
|
传真: |
020-3887976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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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九佛中路978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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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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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01400808053002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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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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