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环境保护局居民油烟净化机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武汉市江汉区环境保护局居民油烟净化机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以公然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3-1077;
二、采购内容:居民油烟净化机采购与安装
三、预算金额:¥340万元(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与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证实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治理体系认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节能要求及国家3C认证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内类似项目的业绩和经验,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实;
6、投标人在武汉市内具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
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前,请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江汉区人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并在报名时提交该查询结果告知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提交告知函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单位的报名。查询受理单位:江汉区人民***职务犯罪预防科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8号联 系 人:崔剑 蔡战国联系电话:027-65690536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于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7月7日止,天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上述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实材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质量治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实、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类似业绩证实材料、售后服务证实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格证实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于2013年7月9日下午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9日下午14:30时在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八、本项目已进进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议,请向采购人和武汉吉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足,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书面投诉。
九、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武汉市江汉区环境保护局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 联 系 人:张海波 联系电话:027-65662533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联 系 人:管立传 联系电话:027-82774315政府采购监视治理部分: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治理办公室联 系 人:苏 兵 联系电话:027-85728222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江汉区人民***:我单位将参加(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我单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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