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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庐山区全民健身中心循环水处理设备、空调机组及安装招标

发布时间:2013年7月2日 来源:

九江市庐山区全民健身中心循环水处理臭氧反应罐、臭氧发生器、过滤装置及空调采购安装工程已经相关部分批准建设,现对系统实行公然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

九江市庐山区全民健身中心循环水处理臭氧反应罐、臭氧发生器、过滤装置及空调采购安装工程已经相关部分批准建设,现对系统实行公然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国内生产优质循环水处理设备、水泵、空调机组及安装,具体参数和数目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2.工程建设地点:庐山区全民健身中心

3.工程规模:约900万元

二、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品目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备注

1

石英砂过滤器、毛发过滤器、臭氧氧化接触反应罐

不锈钢材质

循环水处理产品

2

热回收大型整体式风冷热泵机组

单台制冷量≥420kw

空调产品。非模块组合、1至2个冷媒回路

3

一体化屋顶空调热泵机组

单台制冷量≥112kw

空调产品

4

多联空调机组

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空调产品

5

循环水泵

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水泵产品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上述招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同时具有以上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2、空调机组制造商注册资金须在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500万美元(含)以上;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3、所有投标循环水处理产品须为同一制造商生产之产品;

4、所有投标空调产品须为同一制造商生产之产品,螺杆式压缩机与空调机组同品牌;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空调产品的《全国产业生产许可证》;6、制造商须在江西省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为本项目进行售后服务(分支机构或授权售后服务机构);7、代理商投标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资料: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2、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3、空调产品制造商《全国产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5、提交投标产品正式发行的最新、技术最先进的的彩色样本资料且每页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交的样本与投标时的产品不得有偏差(原件)。

以上文件除注明原件外其余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13年 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天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不含节假日);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庐山区南山公园项目建设指挥部(章)

代理机构:九江常鑫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夏小姐 电话:0792-8587188

监视机构:庐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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