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举行的全省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处罚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透露,武汉城市圈拟试点将排污费改成排污税,国家环保部正对此进行调研。
这位负责人说,过去排污费由环保部门自己核定、自己征收,一些基层环保部门由于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便将排污费充作工作经费,形成了“环保部门吃排污费”的现象。2007年开始,我省改革排污费征收模式,由环保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环保部门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这在全国属于首例,改革后排污费征收数额大幅增长。
省环保厅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说,如果排污费改成排污税,就更有强制性,征收方式更直接、效率更高,估计排污税的征收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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