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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led路灯节能改造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3年8月6日 来源: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阳山县规划市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然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通过相关职员论....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阳山县规划市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然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通过相关职员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0658-1301sztcg217

二、项目名称:阳山县led路灯节能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3.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佰陆拾叁万壹仟陆佰柒拾贰元捌角贰分(¥7,631,672.82元)。

3.2、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人民币:贰万壹仟叁佰肆拾陆元柒角柒分(¥21,346.77元),不参与报价。

四、采购信息

4.1、内容:县城led路灯节能改造。

4.2、数目:1项。

4.3、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4.4、付款方式:自第一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付清:

4.4.1、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历日内支付结算价的30%;

4.4.2、自支付第一次款项之日起12个月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结算价的30%;

4.4.3、自支付第二次款项之日起12个月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结算价的20%;

4.4.4、自支付第三次款项之日起12个月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结算价的10%;

4.4.5、自支付第四次款项之日起12个月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结算价的1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贸易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提供社保部分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实表(证实表内容须包含职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分(或税务部分)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实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治理部分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实(证实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注:社保证实的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且参保时间须为2013年5月份或之后】

5.3、提供供给商注册地或项目属地人民***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实原件。【证实期限自2013年8月5日起前三年内;若供给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证实期限自成立之日起至2013年8月5日】

5.4、若非所投led灯具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led灯具 广东地区招标信息 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5、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公示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9日)。

6.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

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9日,天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供给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实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身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8月26日15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投递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时间:2013年8月26日15时正。

9.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0.1、联系人:曾思广。

10.2、电话:0763-3382025。

10.3、传真:0763-3380185。

10.4、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连江路13号贸易大厦8楼。

十一、采购人信息

11.1、联系人:曾先生。

11.2、电话:13922557549。

11.3、传真:0763-7883428。

11.4、地址:阳山县阳城大街113号。

十二、投标保证金信息

12.1、投标人须于2013年8月19日18时正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进,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2.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2.2.1、户名: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12.2.2、开户银行:清远市工商银行连江支行

12.2.3、帐号:2018020229200206544

注:

1、技术、商务需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如所投产品在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4、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给商以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给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给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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