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妇幼保健院附属工程-室外排污、排水、电气工程已由乐清市发展计划局以 乐计投资[2004]2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已到位,招标人为乐清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乐清市中心区C-A地块
工程概况: 总投资额为270万元整
招标内容、范围:室外排水、排污、电缆、路灯管线预埋。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 2009 年 11月 26日至 2009 年 11月30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论坛:www.yqztb.gov.cn/bbs(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12 月 17日13时 30 分,地点为 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工作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投标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5
本项目答疑专区点击(请匿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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