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蔡尖花园小区化粪池工程已经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获批准文号:盐开经发[2008]5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
二、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 、工程概况:
(l)建设单位: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蔡尖花园小区内
(3)工程名称:蔡尖花园小区化粪池工程
(4)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3万元
(5)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12月
四、本次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共38座化粪池,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 37#、38#、39#、40#、41#、42#、43#、45#、46#、47#、26#、27#、28#;
二标段: 1#、2#、3#、5#、13#、17#(2座)、19#、21#、15#、16#、18#、20#;
三标段: 会所、幼儿园、22#、23#、25#、6#、7#、8#、9#、10#、11#、12#;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与上述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投标的,资格预审资料原件可共用。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本单位的职工,并具有盐城市或江苏省农村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颁发的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培训班经培训的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六、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人:朱涛;联系电话:13905103081、0515-88122502)处购买本项目的谈判文件,购取谈判文件时间为2009年11月27日15:00时至2009年12月4日15:00时,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谈判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投标时,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谈判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徐 松 联系人: 朱 涛
联系电话: 13605108396 联系电话:1390510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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