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热电中心3×480t/h
锅炉烟尘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热电中心3×480th锅炉锅炉烟尘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CSIE13033240),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热电中心3×480th锅炉锅炉烟尘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项目概况:神华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热电中心3×480t/h锅炉除尘器改造成为电袋复合除尘器系统
;包括除尘器进、出口烟道的设计、制造、拆除、安装、冷热态调试;除尘器进、出口烟道必要的
检查工作及检修条件;除灰系统改造的设计、供货、安装和试验等所有工作;土建工程的改造或重
新设计、供货、施工等所有工作;以及相关的电气及其控制系统的改造设计、供货、拆装、施工、
试验等所有工作的总承包(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
地理位置: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包头市规划的九原
区工业开发区南区内。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公里,距神华布尔台煤矿约180公里。厂址北邻包头
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米,距包兰铁路约400 米。东北距包钢厂区约10公里,
东北距包钢集团公司尾矿坝1.7公里,东距宋昭公路约5.7公里、昆都仑河约6.5公里,南侧约1.3公
里为当地土黑麻淖村、约10公里为黄河。场地地形特征为北高南低,地面高程在1019.35~1013.30m
之间,场地纵坡在0.47%左右。
3. 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
(1)要求工期:总工期60天。
(2)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
2)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乙级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其以上
设计资质;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应、建筑和安装工程施
工和管理、调试、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5)投标人或本工程中技术合作方具有设计、制造、工程建筑、安装、调试等总承包与本工程同类
技术的业绩合同;投标人在过去的3年内有承建3套或3套以上 300MW机组及以上电袋复合除尘器的
经验(业绩合同),并且该工程已经成功运行一年以上。在投标文件里说明并提供业绩的用户证明
或鉴定证明。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提供用户证明
和相应环保部门验收证明;
6)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其以上;
8)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担任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9)项目总工程师应有8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3年
及以上项目总工程师经历;
10)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3年10月12日起至2013年10月1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
00- 16:00(北京时间)进行购买。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合同以及用户证明或鉴定证明等相关资料)、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
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8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
出席开标仪式。
附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
联系人:苏颖 刘妍
电话:010-52460322
手机:13260286730
邮箱:suying0304@163.com(接受资质报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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