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鄂发改地区【2007】6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专项投资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该项目建设内容为: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氧化沟1座;沉池、配水井、污泥泵房1座;紫外消毒渠;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污泥脱水机房;机修间;综合楼;门房;河堤;厂区回填;厂区设备。总投资约1500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内容,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2、工程建设地点为咸丰县高乐山镇东南约3km处蒋家坝厂址。
3、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干2009年11月30日至2009年12月4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中国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报名,然后凭中心报名登记表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09年12月7日下午14时30分前,地点为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中国邮政大楼四楼)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外省、省内州外的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交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资料。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经济开发区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中国邮政大楼四楼)
邮 编:445600 邮编:445000
联系人:李毅成 联 系 人:赵健
电 话:13329833218 电 话:0718-824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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