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侧进式搅拌器采购项目招标
2013-10-17
开标时间:2013-11-06
受江苏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侧进式搅拌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
工程地点:江苏省泰州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2×1000MW机组
工程性质:新建
二、 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侧进式搅拌器(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三、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的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被代理的制造厂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制造厂不得再单独投标。
制造厂商注册资金须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大于9000万人民币。
3.2制造厂必须至少已有用户签署的三个600MW或以上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使用标的物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证明。其中至少须包括一个用户签署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的业绩证明。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业绩另有要求,以本条为准;使用标的物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证明。其中至少须包括的业绩证明。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业绩另有要求,以本条为准;
3.3侧进式搅拌器要求原装进口,投标方必须提供官方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投标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投标设备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报告及其证书,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3.6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设计标准或国际标准;
3.7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3.8 对本系统(标的)无知识产权纠纷证明;
3.9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3年10月17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套(售出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1月6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资质文件接收邮箱:zhaobiao161@163.com
联系人:向 东 手机:13521994340
电 话010)58468400 51396132
传 真010)5139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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