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珠江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
LED灯
节能改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4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根据粤府函〔2012〕113号文和广州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珠三角地区)责任书》的相关要求的批准,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现对广州市珠江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LED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节能改造服务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LED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负责项目所有资金投入及灯具的改造,对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货物采购、安装实施、安全等全过程负责,项目实施过程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的节能服务期内,负责灯具质保、灯具更换所需的备品备件。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将竣工资料移交给项目招标人归档,项目合同期满后,将本项目的全部设备设施移交给招标人使用,全部设备设施归项目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在项目合同期满前,提供节能服务期内最后两年必需的备品备件。中标人将根据合同规定方式获得投资回报。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最高服务年限:
4.1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4.2对广州市珠江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约2784盏(其中隧道灯2723盏、路灯61盏)具备改造条件的高压钠灯和金卤灯在 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LED隧道灯和LED路灯更换改造,2013年12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4.3最高服务年限为节能改造服务合作期最多8年。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珠江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
六、资金来源:灯具更换及服务期内相关服务的资金由节能改造服务单位自筹;返还回报的资金由财政资金拨款(在节省的电费中按投标节省电费分成比例及合同约定拨款)。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 10 月 28 日至2013年 11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6:00 。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购买招标文件,并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示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提供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颁发的节能服务资质,或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内的企业(主要节能业务及技术产品内容必须包括LED照明产品);
4.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5. 对本身无灯具生产能力的节能改造服务商,应确定LED灯具生产厂家作为供应商,并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协议或合同。
6.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此资质,允许将安装工程分包给具有上述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分包协议书和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7.投标人或投标人供应商的 LED灯具应满足广东省LED隧道灯和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的要求,进入《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8. 投标人或投标人供应商2009年1月至今没有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为不合格LED灯具或光源及其设备的制造商,须提供承诺书;
附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
联系人:苏颖 刘妍
电话:010-52460322
手机:13260286730
邮箱:suying0304@163.com(接受资质报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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