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消息 针对家电“以旧换新”容易引发大量的废旧家电拆解污染的情况,昨日国家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的省市要加强监管,确保“以旧换新”过程产生的废旧家电得到妥善拆解处理,禁止出现拆解污染。
《意见》指出,支持拆解处理企业与家电生产企业、销售商以及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建立合作,确保回收的废旧家电进入拆解处理企业拆解处理。禁止不具备条件的回收企业擅自拆解处理废旧家电;防止拆解处理企业无故拒收废旧家电;保障运输过程环境安全,防止因破碎等原因导致废旧家电中有害物质泄漏到环境中。;同时加强监管,督促拆解处理企业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拆解处理废旧家电,各类污染物排放要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具备深度处理能力的企业应将拆解产物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防止拆解产物无序利用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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