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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龙潭路和东裕大街给水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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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JLZZZB2009-4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龙潭路和东裕大街给水工程已由东辽县发改局东发改审批字【2009】1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以奖代补加地方配套和自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东辽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工程铺设两条管路共计6495.55延长米,建设给水工程泵房71.68平方米,安装专业给水设备2台(套)。
2.2招标内容:土建、给水、设备安装工程。
2.3资金来源:省以奖代补加地方配套和自筹,
2.4工程建设地点:东辽县经济开发区境内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12月1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10 年1月9日;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三级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
4.2 投标申请人于2009年11月27日至2009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辽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招标办)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证。
4.3投标人到东辽县建设局建工科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11月27日至2009年12月4日14:00时止。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 136600
联系人:吴国祥 电话:0437-5077700;137660081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郊区公段院内101室 联系人: 李敬超
电话:0437-3232235、13384372000 传真: 0437-508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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