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马寨污
水处理厂工程污泥脱水系统等设备采购招标
2013-10-31
所属地区:河南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马寨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3】3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自筹,其中财政拨款35%,自筹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工程概算为18468万元,规划远期总规模为10万吨/日,近期规模为5万吨/日,用地规模69亩,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配套敷设管径d1350的出厂干管4.16公里(其中穿越河道管线长0.35公里)、5万吨/日污水
泵站一座。不包含污水收集管网以及进厂干管。
2.2 建设地点: 郑州市郑裕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
2.3 项目名称:郑州市马寨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泥脱水系统等设备采购。
2.4 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情况:
2.4.1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是污水处理机械设备、加工件、污泥脱水系统,共分两个标段。
2.4.2标段划分:
A标段:回转粗格栅、转鼓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成套设备、闸门堰门、加工件等设备
B标段:污泥脱水系统(带式浓缩机+板框压滤机及配套附属设备)
2.5 设备质量要求: 合 格
2.6 计划交货期: 90日历天
2.7交货地点:郑州市马寨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8合同估算价:
A标段:399.2万元
B标段:496.3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且注册资金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3.2.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运行良好。
3.3 业绩要求:
A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09年至今,具有在中国境内5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机械设备销售业绩,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
B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09年至今,具有在中国境内5万吨/日及以上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系统(包含污泥浓缩,进泥,加药,板框压滤机等成套设备)的供货及调试且成功运行的业绩。
3.4 须出具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若为经销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3年10月31日起至2013年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4.2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3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企业2009年至今已完成过的,在国内的业绩销售合同及用户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文件上注明生产规模、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且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5) 招标前两个月内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 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书;
上述报名资料须用A4纸复印 2 份,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时须提交原件,经核查无误原件退回,留复印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若资格预审,预审文件每套1000元。
联系人:向 东
手 机:13521994340
电 话 010-58468400 51396132
传 真 010-51396132
邮 箱:zhaobiao1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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