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镇江市水业总公司 的 宝堰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剩余污泥池、值班用房工程 已经由 镇徒发改投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南京普兰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丹徒区
(2) 工程规模: 造价约为150万元 建筑面积:0.00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15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至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中厂区道路、剩余污泥池、值班用房工程施工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
6. 必要条件:
7. 可选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投标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8、投标建造师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或根据苏建管企(2008)19号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
9、提供投标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0、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1、本工程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标书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2、报名单位必须于投标前至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全称交纳。账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2001753036052501624,开户行:建行丹徒支行
13、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原件核查,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14、投标人须提供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电子文档,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刻入投标光盘。
15、根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局令第12号文件,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评标实施细则:
⑴、由评标委员会对参与投标的所有有效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与评标过程。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审查过程如下:
①.审核投标单位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资格后审文件;
②.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公告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进行审核。(以上六项须全部提供原件供审核,否则资审按不通过处理)
⑵、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以及存在招标文件所列的属重大偏差条款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⑶、由技术标评委评审技术标书,审查其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经济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⑷、最后,技术标书合格的投标书,将由经济标评委对其经济标书进行评审。经济标评委对各单位投标报价,按照从低价到高价的顺序开始审查其是否以低于工程成本竞标,对存在过低的投标价格进行重点评审,并要求其投标人进行澄清,分析其作出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过低的投标价格是否能够成立。不能成立的投标报价即是以低于工程成本竞标,属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成立的投标报价即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该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审出不低于工程成本的三个中标候选人。
⑸、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16、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请申请人于2009 年 12 月1日至2009年12 月 7 日每天9:00—17:00 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两份及企业加密锁到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8. 其他: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09-12-1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09-12-7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30 下午止时间 17:00
获取文件地点: 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请申请人于 2009-12-1 至 2009-12-7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7: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孙娟 电话: 13952923377
12. 招标代理机构: 丁卯桥路168号6栋406室
联系人: 朱霞 电话: 1381548462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9-12-1 至 200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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