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1、2号循环流化床机组脱硝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2013-11-25
受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乌达热电1、2号循环流化床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CHDT194/10-TX-0101 1、2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包括烟气脱硝SNCR系统以内且能满足1、2号循环流化床机组脱硝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设计及所需设备、钢结构、电气、热控、
仪器仪表等全部设备、材料、软件的供货,并运抵招标方项目现场。负责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直至招标方所在地环保部门检测合格,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为招标方进行运行人员操作培训、维护人员检修技能培训,以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二、资金来源:自由资金。
三、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为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公司必须成立五年以上、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废气)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环保专业工程专业承包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合格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410吨/小时及以上CFB
锅炉的脱硝业绩,且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可使用自有脱硝专有技术,或被授权允许使用其他有丰富经验和工程业绩的公司的脱硝核心技术,但须提供对方对本投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或已签订的技术转让、共享或类似协议,同时要求技术支持方对本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给予技术支持的书面承诺函。
9、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30日
五、购标时间: 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30日,标书售价:3000元(人民币)。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向 东
手机: 13521994340
电话:010-58468400 51396132
传真:010-51396132
邮箱: zhaobiao1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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