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刘湾水厂工程厂区压块破碎活性炭滤料采购招标
2013-12-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刘湾水厂工程 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郑发改设【2012】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郑州市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郑州财政出资40% 和 企业贷款自筹6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压块破碎活性炭滤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刘湾水厂工程厂区压块破碎活性炭滤料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刘湾水厂厂区内(南四环北、中州大道东)
2.3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96158.65万元,40万m3/d日供水量
2.4本次招标范围:郑州市刘湾水厂工程的压块破碎活性炭滤料采购。其在供货及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对压块破碎活性炭滤料采购的需要,保证招标货物供应、铺装、检测及其他相关服务。
2.5合同估算价:一标段: 1720万元;二标段:1408万元
2.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进场书面通知或传真45天内将货物送至施工现场,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天内完成铺装工作。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
一标段:刘湾水厂上向流活性炭滤池A滤池压块破碎活性炭滤料
二标段:刘湾水厂上向流活性炭滤池B滤池压块破碎活性炭滤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压块破碎活性炭生产的生产商或者供应商(其经营范围涵盖活性炭且须提供压块破碎活性炭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且该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向东13521994340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是供应商,同时需提供其授权生产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其授权生产商单位公章。
3.4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省或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证或批件。
3.5投标人须具有2010年至今在境内供水行业完成的至少1项净水规模不低于20万m3/d及供货量1000 m3以上的(压块破碎)活性炭应用实例,且用户反馈良好。
3.6投标人须开具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投标单位可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8 投标单位近三年审计报告(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报名携带资料
①被委托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证明。
②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附企业产品简介)。
③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是供应商,同时需提供其授权生产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其授权生产商单位公章。
④投标人其投标产品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或批件。
⑤投标人须具有2010年至今在境内供水行业完成的至少1项净水规模不低于20万m3/d及供货量1000 m3以上的(压块破碎)活性炭应用实例,且用户反馈良好。列出用户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并提供与最终用户的销售合同复印件。
⑥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⑦投标人应具备执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的报告复印件,包括过去三年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审计报告。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1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向 东
手 机: 13521994340
电 话:010-58468400 51396132
传 真:010-51396132
邮 箱: zhaobiao1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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