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0931
1、招标人 :坎墩街道三四灶村经济合作社
2、工程名称:坎墩街道三四灶村新区排污工程
3、工程地点:坎墩街道三四灶村
4、招标单位联系人:龚福庆 联系电话:0574-63282428
5、分中心联系人:陈群波 联系电话:0574-63276506
6、工程造价:约41万元
7、工程类别:市政三类
8、工程规模:DN300UPVC加筋管管道铺设约1100米,Φ1000污水检查井65座等。
9、资金来源:村自筹及财政补助
10、质量要求:合格
11、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标段:1个标段
12、发包范围:排污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3、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含节假日)
14、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15、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叁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2)安全员要求: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
(3)质量员要求:1名
1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在资格审查时,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
17、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坎墩街道分中心
18、报名时间: 2009 年12月8日至 2009 年12月10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3:30—16:00
19、投标报名时提供参与本工程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并通过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名单。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报名后不得擅自变更。
2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在开标时进行,审查资料如下:
(1)资格审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下列原件到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参加的)、安全员业绩簿及三类人员考核证(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业绩簿,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业绩薄或工作手册、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到场,外地企业需提供进慈施工临时交易证(或进慈备案手续)。
(2)投标人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资格审查时按后报名先审查的次序进行。
(3)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①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不在场或未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场的;
②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未能当场提供(1)中列明的全部证件原件的;
③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1、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人数量不限,评标办法采用慈政办发[2006]146号文件中的合格通过制的最低价法;
(2)投标申请人在截止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换。
(4)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递交招标文件费(200元);
(5)本招标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坎墩街道三四灶村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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