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城区新南庄主街污水配套管网及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政发改[2009]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污水处理厂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政和县污水处理厂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政和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为139485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施工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砼路面在2010年2月2日前完成;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政和县村镇规划设计室;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临时贰级建造师资质或经注册的贰级建造师的本企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12月7日至2009 年12月11日(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建设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5. 购买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施工图纸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随机抽取中标人k=18%。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12月17日下午17:00时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形式;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8日 15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建设大厦十二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及南平建设工程交易网(gcjy.npjs.gov.cn)及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及其网站公布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污水处理厂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政和县城区,邮编:353600;
电话:0599-3322034 传真:0599-3329031
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中山路83号,邮编:353000 ;
电话:0599-6166718 13062268962 传真:0599-6166718;
联系人: 卢工、杨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政和支行
开户名称: 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350016777070525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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