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洪泽县东十一街污水管道工程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东十一街(东六道—东九道、东十一道—东十二道)、东十二道(东十一街—污水处理厂)
(2)工程规模: 污水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Ⅱ级管),D1200管长815米;D800管长969米;D500管长198米;D400管长293米;其他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报名条件:
本工程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5)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二级以上(含二级)且要有类似工程。
(6) 资格预审前,投标人须预存企业工资保障金 20 万元到指定帐户(该保障金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预存,且须出自企业的银行基本户,否则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时,投标人须同时携带上述银行汇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开标时,投标人出示上述汇票原件后,方可参与投标。中标企业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办理进帐手续,并凭有效票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已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可不预存。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投标申请人须是经洪泽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授权委托人须是经备案的专职交易员,若投标申请人未备案的,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否则不予受理。(详见江苏•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
(9) 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10) 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2)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 报名时间:2009年12 月 8 日至2009年 12 月 14 日的每天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4:00 至17: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洪泽县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县东七街东侧,东十道北侧)
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 12 月 16 日
预审地点: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洪泽县东十道北侧,东七街东侧)
5、.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分配:投标报价80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
6、报名方式:
报名时经办人需携带投标报名申请、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上述资料,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方可接受其报名,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7、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淮安市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洪泽县建设局(业主)委托具体负责工程的招标事宜。
8、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9年12 月 8 日至2009年 12 月14 日
联 系 人:魏 成 芳
电 话: 13776724890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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