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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配水井、污泥泵房及二次沉淀池等部分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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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桂林市临桂新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污水厂部分)----配水井、污泥泵房及二次沉淀池等部分工程,项目业主为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资金、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工程施工单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量为3万立方米(此次仅为配水井、污泥泵房及二次沉淀池等部分),投资约370万元。本项目采用二级生物处理A2/O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排放标准。
二、 建设地点:临桂县大皇山污水处理厂东北侧
三、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水电安装、消防、防雷、电气
四、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 资质条件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业绩: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要求:市政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
六、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8日--2009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桂建宇建设交易中心
七、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由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正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本人的身份证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区属、桂林市的施工企业可直接报名,区内、桂林市外的施工企业在临桂县建设局及桂林市规划与建设委员会进行本工程单项登记备案后方能报名。备案登记表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址www.gljyzx.com/index.asp下载,区外来桂企业,还须持有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
招标单位: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十三号
联系人:李瑾 联系电话:0773-2827137 传真:0773-281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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