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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火电产业实施环保准入政策

发布时间:2014年7月9日 来源:西安日报

为促进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省发改委等部门近日制定并发布《陕西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加快重点污染源治理,切实控制能源消费....

为促进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省发改委等部门近日制定并发布《陕西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加快重点污染源治理,切实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源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根据《方案》,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实现天然气消费总量120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至70%;到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实现天然气消费总量160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2%,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7%;到2020年,重点污染源得到全面治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取得明显成效,可再生能源消费达到较高比重,能源生产和消费对大气污染的负面影响显著降低,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深化。

为此,我省将加大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集中治理火电和燃煤锅炉污染,严格实施火电产业环保准入政策,西安、咸阳两市周边不再新建火电、热电厂,对已经取得“路条”的电厂项目要重新布局在陕北。关中地区在建电厂要采用超净排放技术,达到燃气机组最新标准的排放限值。

《方案》提到,制定关中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禁止燃用劣质煤,提高采暖季城市供热用煤燃煤品质,设立区域煤炭配送中心,统一调配燃用低硫、低灰、高发热量动力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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