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深土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扩建)工程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漳州市水利局以漳发改农[2009]75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漳浦县深土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浦县深土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管材采用UPVC管,其中: DN250管道长2600米,DN200管道长1000米,DN160管道长1000米,DN125管道长700米,DN110管道长2300米, DN75管道长1500米和铺设入村支管道及入户管及配套清水池;项目总投资约3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编制说明所包含的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7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持有有效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3.5. 非漳州市建筑企业必须持有有效《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10日至2009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中段(西湖公园南大门右前侧)—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 12月21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pxzzx.org)上发布。
8.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深土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浦县深土镇 邮编: 3632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62590315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中段(西湖公园南大门右前侧) 邮编:363200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6—3682699 传真:0596—320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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