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林赛威以高科技节能技术产品为依托,以节能项目投资为主要市场模式,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快速拓展节能业务。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基础,坚持走“绿色节能”之路,以高质量的一体化服务为根本,稳扎稳打,逐步向节能领域领军企业迈进。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服务和资金优势,为用电单位提供全方位的节能监控管理解决方案和可靠的售后保障服务。
格林赛威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运作模式及发展
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分为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种运作模式。不论哪种运作模式,其实质都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市场化机制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的国家标准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
珠海格林赛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被引进国内以后大大促进了企业节能改造项目的发展,很多节能企业有单纯的制造节能设备,而格林赛威转变为节能投资,这在促进节能减排发展的同时也加快了节能企业本身的快速成长,更有很多企业将企业的重点发展放在了合同能源管理上,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在引入中国后着渐的适应了中国的能源环境,在运营上一步步的走向完善和合理。如国家主导下的中节能,市场模式下发展起来的一批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运用合同能源管理上都已趋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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