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
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
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
撑,也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然而,快速城镇化的同时,城市发展也
面临巨大的环境与资源压力,外延增长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
《国家新
型城镇化规划(
2014
-
2020
年)
》明确提出,我国的城镇化必须进入以提升质量
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
为此,
必须坚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
协调城镇化与
环境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
环境污染严重、
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
必须树立尊重
自然、
顺应自然、
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
。
建设具有自然积存、
自然渗透、
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
内容,
是实现城镇化和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
也是今后我国城市建设的
重大任务。
顾名思义,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
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
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
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
与人工措施相结合,
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
城市区域的积存、
渗透和净化,
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在海绵城
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
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
海绵城市的建设途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
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
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留有足
够涵养水源、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
自然水文特征,
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是
生态恢复和修复。
对传统粗
放式城市建设模式下,
已经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
运用生态的手段进
行恢复和修复,
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
三是
低影响开发。
按照对城市生态
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
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
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
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
5
化。
海绵城市建设应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
流排放系统。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可以通过对雨水的渗透、储存、调节、转输与
截污净化等功能,有效控制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和径流污染;城市雨水管渠系统
即传统排水系统,
应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共同组织径流雨水的收集、
转输与排
放。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用来应对超过雨水管渠系统设计标准的雨水径流,
一般通过综合选择自然水体、多功能调蓄水体、行泄通道、调蓄池、深层隧道等
自然途径或人工设施构建。以上三个系统并不是孤立的,也没有严格的界限,三
者相互补充、相互依存,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