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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低碳目标,中国已在七省市进行碳交易试点,2017年将建成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国家发改委已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作为碳交易的基础,碳审计是每个重点排放单位必须进行的工作,是确定企业碳排放量、减排潜力的重要步聚。
为帮助低碳从业人员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为企业在低碳发展中争取更好机会,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我中心决定举办“全国碳审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通过知名低碳专家的现场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碳审计师岗位能力证书,该证书将作为低碳岗位任职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国家发改委列入“万家企业”名单的各企业节能低碳管理人员;各省、市列入低碳试点、碳交易试点企业的节能低碳管理人员;低碳试点、示范省市确定的重点企业节能低碳从业人员;政府、公共机构负责低碳管理的人员;投资管理机构、工程咨询单位、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单位及有关第三方机构的相关人员;有志于从事低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第一模块:
1、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及主要国家的低碳行动;
2、中国的低碳目标、政策、进展;
3、七省市试点碳交易的政策、配额分配、履约情况;
4、试点七省市碳交易量、交易价格分析;
5、《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6、全国碳交易市场预测;
7、碳交易、配额分配对企业碳审计的要求;
8、企业碳资产管理及碳审计师的职责、要求;
9、碳审计的目的、作用;
10、碳审计的内容;
11、碳审计的方法、程序;
12、碳审计报告的编写。
第二模块:
1、清洁发展机制(CDM)/国内碳交易;
2、企业低碳发展的要求;
3、企业低碳发展解决方案的内容;
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6、企业直接排放低碳方案;
7、企业直接排放温室气体计算方法学。
第三模块:
1、企业能源间接排放低碳方案;
2、其它间接排放低碳方案;
3、其他间接排放温室气体计算方法学;
4、产品生命周期低碳方案分析。
第四模块:
1、ISO 14064-1组织层次碳盘查;
2、ISO 14064-2项目层次碳盘查;
3、ISO 14064-3温室气体声明审定与核查的规范及指南;
4、PAS 2050《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介绍;
5、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6、产品碳足迹评价流程。
三、培训方式
培训将采用集中授课、政策法规解析、典型案例分析、现场答疑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6年6月17日—6月20日(17日报到) 昆 明
2016年7月21日—7月24日(20日报到) 上 海
五、考试/证书
1、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碳审计师》岗位能力证书,本证书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实施
指导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实施单位:北京中标研企业管理中心
七、费用/报名事宜
1、培训费:5800元/人(培训费、教材费、证书费、考试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10—62133338 手 机:1501082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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