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及技术
生活污水是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排出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机关、学校、医院、商店、公共场所及工业企业卫生间等。
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尿素、氨氮等)和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如寄生虫卵和肠道传染病等)。存在于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胡里非常不稳定,容易腐化而产生恶臭。细菌和病原体以生活污水中有机物为营养而大量繁殖,可导致传染病蔓延流行。因此,生活污水在排放前,需要进行处理。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设计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行业规范,确保出水满足排放要求;
2、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尽可能减少用电设备及仪表监测,尽量减少日常维护工作;
3、采用成熟稳定的工艺、设备及优质、稳定的产品、材料,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
4、设计美观、布局合理、降低噪声及合理处置固体废弃物,改善污水站及周边环境,避免二次污染。
5、根据用户、地方环保局和设计院的要求不同而设计不同的排放标准。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主要特点】
1.我公司生产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本厂碳钢防腐处理或不锈钢构件,现场拼接组合而成。重量轻巧,易于运输,方便安装,耐腐蚀,使用寿命长;
2.结构合理紧凑,埋于地下有利保温,在寒冷的冬季(-30 ℃)仍可正常运行,适应中国南北广阔的气候环境;亦可安置在水塘中,借用地形融入周围环境,减少占地面积。
3.无污染,无噪声,无异味,减少二次污染;
4.不受污水量的限制,机动灵活,可单个使用,也可多个联合使用。
5.自动化程度高,能耗低,管理费用小;
6.净化效率高,BOD去除率在85%~90%,出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二级或一级(B)标准,可达标排放。目前客户多要求进一步配套,作臭氧强氧化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1—2002)标准,再生利用。
【适用范围】
(1)、农村生活污水、小区生活污水、小城镇生活污水、城镇污水的处理及回用,尤其是沿江、河、湖泊等水体周围对氮、磷有特殊要求的生活污水处理以及控制水体富营养化,包括:
①农村、城市、村镇、住宅小区及开发区生活污水。
②宾馆、饭店、疗养院、医院、学校、商场及办公楼生活污水。
③车站、航空港、码头等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