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及标准状况
提要: 叙述了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及标准的发展过程,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与国外同类产品存在的差距。汇总了我国各部门制定的常用设备标准。
关键词: 污水处理 专用设备 行业标准
1 历史背景
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历史至今约20年。其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
(1)1980~1990年,是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备高速发展时期。80年代初,建设部所属各大型市政设计院着手进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专用设备开发设计工作。1984年我国第一座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天津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产使用,该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在当时创造了几项全国第一:
①它是当时全国最大的二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6万m3/d。
②建设速度快。1982年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设计,1983年施工,1984年建成并投产使用,从设计到投产运行只用了2年多的时间。
③全部使用国产化设备。全厂所需30多种200多台套专用设备全部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设计,天津市政工程机械厂等十几个厂家制造。主要设备有:格栅除污机、沉砂池刮砂机、DN=45m一沉池刮泥机、DN=45m二沉池吸泥机、DN=1.2m螺旋泵、DN=18m浓缩机、真空转鼓脱水机、鼓风机、沼气发电机等。目前,除了部分设备更新之外,大部分设备仍在继续运行。
天津纪庄子污水处理厂的成功运行使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开始走向规模化、工业化的道路,并奠定了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专用设备设计制造的原始基础。随后杭州四堡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40万m3/d,一级处理)、广州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5万m3/ d,二级处理, A2/O工艺)、无锡芦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0万m3/d,二级处理)相继建成,这些污水处理厂大部分也都采用了国产设备。我国污水处理业由此进入真正的发展时期,一些设备制造业如唐山清源、扬州天雨、宜兴一环、天津市政工程机械厂等都是在这个时期发展起来的。
(2)1990年以后,主要是利用国外政府贷款购买国外设备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1988年以来,由于我国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不足,欧洲发达国家陆续提供政府贷款,这种贷款大部分只能用于购买贷款国的技术和设备,应当承认,条件优惠的国外政府贷款为我国污水处理业注入了活力,使污水处理技术和自动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推动了我国现代化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但是,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很大,其一,增加了污水处理厂的基本建设投资。国外设备在价格上一般比国内设备高3~4倍,有的高7~8倍;其二,由于90%以上的新建污水处理厂利用贷款引进设备,使我国的污水处理设备制造业受到严重抑制。国营大中型企业很少介入这一领域,进入这一领域的大都是乡镇和中小型企业,而这些企业生产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开发能力不强,因此加剧了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备与国外同类产品的差距。
近两年来,为加快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成套设备国产化的步伐,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资金上给予支持,确定了一些城市污水处理关键设备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投标,并限期2年完成。有12个大型企业中标并按期完成了任务。但设备国产化的工作并没有得到很快推广,可以说收效甚微。其原因是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仍采用国外政府贷款购买国外设备的方式进行,要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应制定一些相关政策,支持设备国产化工作。
2 污水处理设备质量状况
1998年机械工业环保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对水处理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不按标准使用材料;(2)生产方式落后;(3) 焊接、油漆质量差,防腐性能差;(4)外购件、外协件合格率低;(5)测试手段不完善;(6) 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
当前我国生产的污水处理设备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存在的主要差距是:(1)原材料质量不稳定;(2)工艺水平落后;(3)自动化程度低,控制系统故障多;(4)检测设备不配套;(5)可靠性差,使用寿命低。
3 设备标准状况
从80年代开始,建设部水处理设备器材标准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在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领导下着手组织制定水处理设备与器材的标准,至今已制定行业标准110 项。主要的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如:格栅除污机、行车式刮砂机、辐流沉淀池刮吸泥机、浓缩机、带式压滤机、悬挂式中心传动刮泥机、螺旋泵、转刷曝气机、微孔曝气器等都制定有相关的行业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对促进我国水处理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这些标准中技术要求的内容和国外同类产品标准相比并不低,有的甚至略高于国外先进厂家的标准。如辐流沉淀池刮吸泥机型式及技术要求,等同于德国DIN标准,带式压滤机的试验方法和要求等同于日本JIS标准。但是,由于近十几年来,受到国外引进设备的影响,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提供的设备图纸及资料仍用英制,不用法定计量单位,使得引进设备的规格非常混乱。为了补充进口设备的不足,国内设备配套也要求按引进设备规格生产,这样就使我国制定的行业标准得不到贯彻执行,形成"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