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产品用途
该设备完全能够满足汽车行业实验室评审和袋子法VOC检测行业间比对试验的要求。即将汽车内饰件材料或产品置于测试舱内或者采样袋内,采用适当的方法分析气体样本,识别主要的污染物及其浓度随时间的变化,然后根据测量的浓度确定汽车内饰件材料和产品的释放率和释放特性。
二. 执行标准
ISO 12219-2-2012 《公路车辆内空气.第2部分:汽车内饰和材料散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筛选法—袋式法》
QC/T《汽车内饰材料及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方法》(待发布)
GB/T 27630《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三、技术指标
序号 项 目 技 术 指 标
1、舱内容积:24m3(尺寸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定制)
2、温度:调节范围:(15~100)℃
调节精度:±0.5℃
3、相对湿度:调节范围:(30~80)%RH.
调节精度:±3%R.H.
4、空气置换率:调节范围:1m3~240 m3/h
调节精度:通风量±1%
5、表面风速:空气水平速率保持在(0.1~0.3)m/s,精度≤0.05m/s
6、密封性:静态泄漏率:1KPa相对压强下,泄漏率≤1×10-3 m3/min
7、本底浓度
环境空气VOC在6.0PPM及以下时,去除率为90%以上(洁净空气处理系统的出口空气质量)。经过新风处理装置后, TVOC浓度≤350μg/m3,甲醛≤15 μg/m3。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不超过下列指标:
苯 ≤15 μg/m3
乙醛 ≤15 μg/m3
甲苯 ≤15 μg/m3
乙苯 ≤15 μg/m3
二甲苯 ≤15 μg/m3
甲醛≤15 μg/m3
丙酮 ≤15 μg/m3
苯乙烯≤2 μ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