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废水概述:
医疗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更大,危害更大。其废水来源: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动物房、手术室、生活污水、食堂、宿舍等排水。废水成分复杂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所以对于医疗废水的治理是刻不容缓的。东莞高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针对于医疗废水的特点,自主研发生产的医疗一体化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水质可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GB8978-1996)。根据医院的规模、性质、对排水的要求可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系统。本公司可根据客户要求安置中水回用系统各类处理达标排放后的废水回用到生活的中水回用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设备调试和技术服务。

医院医疗污水处理技术要求:
1、全过程控制:对医院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2、减量化: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严格控制和分离,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严禁将医院的污水和污物随意弃置排入下水道。
3、就地处理:为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在医院必须就地处理。
4、分类指导:根据医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5、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全面考虑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污水达标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从工艺技术、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6、生态安全: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医院医疗污水处理标准:
一、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
1、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2、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二、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符合以下表格的要求:
接触时间与总余氯量:
医院污水类别、接触时间(小时)、总余氯量、毫克/升
综合医院污水及含肠道致病菌污水、不少于1、4~5
含结核杆菌污水、不少于1.5、6~8
三、污水处理构筑物中的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泥排放时应达到下列标准:
1、蛔虫卵死亡率大于95%;
2、粪大肠菌值不小于10-2;
3、每10克污泥(原检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四、当污泥采用高温堆肥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堆肥的温度必须大于50℃,并应持续5天以上。
五、无上、下水道设备或集中式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医院,对有传染性的粪便,必须进行单独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
六、医院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
设备适用范围:
1、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处理
2、小规模社区医疗诊所,口腔诊所,医院门诊,美容美体单位和其它需要小规模污水治理的单位。
3、小型畜牧实验室,手术室污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