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国城市垃圾管理的思考与对策
(1)健全法制,依法进行垃圾管理
欧洲各国关于垃圾管理的法律框架,普遍根据欧洲管理原则确立,设置完善,涵盖了社会生活中垃圾管理的各个方面,使每个参与垃圾管理的机构、企业能够依法办事,并依法享有各项权利。保障了垃圾管理工作能够在市场经济的调控下,按市场经济规律正常进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健全的垃圾管理制度可为垃圾管理产业化提供发展依据,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意大利垃圾管理制度的彻底改革是在 1997年随着22/97法令的颁布而开始的。该法令确立了垃圾综合处理政策:垃圾减量化,源头控制,回收、再利用和能量恢复的三维回收,以及最后的无害化处置。该法令促使了净化技术、生态标识、EMAS规定、回收处理综合网络的出现,以及公共管理者同经济实体之间为创造垃圾回收的机会而自愿达成协议。该法令主要的积极作用表现在:在垃圾处理领域,强调“污染制造者付费”和“共同承担责任”的原则;为垃圾处理的运作界定了最佳辖区范围,这在规划处理厂的综合网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立法是一切工作开展的依据,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绝对约束力及强制执行力,能够有效协调各方关系,高效优质地完成既定目标。以立法的形式,设立国家及省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滚动基金,制定基金筹措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出台关于垃圾分类的法令、关于有害垃圾的收集处理、垃圾管理的税费法令、私营企业投资经营垃圾管理的法令、垃圾卫生填埋标准、关于垃圾焚烧控制标准、关于包装和包装垃圾的管理法令等,使垃圾管理做到有法可依。
(2)政企分开,各司其责,各尽其能
政企分开,促进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避免行业垄断经营的局面,杜绝腐败。同时, 由于企业的专业性强,在进行城市垃圾处理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中,能够较好地规避风险,减少资金浪费,降低投资和处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由于政企分开,各方职责明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及工作积极陛。比如法国的SYCTOM在经营运作中,有一百多位公务员参与,他们只负责投标管理、经营监督,不参与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由于没有具体利益关系,他们只对政府负责,能真正有效地开展工作。
(3)合理的税收,保障垃圾管理的有效开展
1)充足稳定的税收来源,可以有效地补充垃圾管理所需的大量资金,促进投资市场的发展,确保投资者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各项法律合法经营的前提下,取得合理收益。企业的经营目标始终是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一定的资金补充有利于促进企业自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
2)合理的垃圾税制可以增强垃圾处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例如垃圾分类收集,意大~22/97法令以提供达到分类目标和填埋税之间的比例作为经济鼓励,促进企业积极开展二次分类收集。法令允许符合某些条件的垃圾处理单位免申请执照,从而实现免税。由于不同的产品因其使用的材料不同,作为垃圾后的处理成本也不同。征收税费时,也应根据产品的材质、数量给予额定。那些可回收利用、可自然降解产品的税额要远低于那些不可回收、不可降解处理的产品。由此大大促进了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特别是材料技术的革新,调动了企业主动生产环保节能型产品的积极陛,提高了资源的使用率,从而推动了全社会各个领域的环保工作,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局面。
3)出台税收的优惠政策。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微利公益性事业,税务部门应给予经营企业低税率的优惠待遇;对于贷款建设项目应允许税前还贷,或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期的优惠待遇。
(4)投资方式多元化(-~BOT、TOT等投资方式),促进垃圾管理产业的健康发展
1)投资市场收益的稳定,投资渠道的畅通,能有效地吸引各方投资者,投资方式必定呈现出多元化的局面。各种经济实体、专业企业汇集,带来了大量的资金、信息、技术,解决了政府资金短缺,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又直接推动了垃圾管理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法国的SYCTOM就是各专业企业强强联合的一个组织,在该组织内各项资源互享,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同时由于是企业联合,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效地减少了各种不必要的环节、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
2)实行现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企业经营改革,出台经营权转让的政策。制定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实施办法,通过公开招标和租赁方式转让经营权,原则上以招标方式转让经营权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转让的经营权应不超过20~25年,经营者应保证转让的企业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3)以当地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结合鼓励以政府特许权形式引入私营资本达到融资目的的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TOT模式(即移交一运营~移交)、托管运营模式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对于以政府特许权形式引入私营资本的建设项目,要全面引入竞争机制,以招标方式选择经营者,以合同形式规范经营行为。
(5)严格源头管理,直接有效降低垃圾管理成本
源头控制是垃圾管理的第一环节,能有效减少垃圾产量,杜绝生活垃圾与有害垃圾混杂,特别是扎实、深入的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可以极大地促进垃圾的减量、回收再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工作,改善各类专门处理的垃圾成分,为专业企业的生产提供优质、符合生产要求的专门垃圾。回收再利用工作的普及不仅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回收,同时也促进了垃圾减量化工作。出台一些针对减量化的产业政策并贯彻实施,如限制过度包装,减少并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鼓励净菜上市等,将把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推进到更高的阶段,从而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
(6)加强公众意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保理念
在城市垃圾管理的过程中,公众环保意识的普及和提高,会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欧洲各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成功,充分体现了公众意识教育的巨大成果。在街头随处可见分类收集箱(筒),市民都能自觉配合,按照标识投放各类废弃物,减轻垃圾收集处理部门的工作难度。市民环保意识的提高,也体现在垃圾处理企业投资管理者的经营理念中,在不断追求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对环保工作多一份关注、多一些投入。
总之,加强垃圾管理工作、提高垃圾管理水平,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团结协作,相信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加强对外学习、交流,一定能实现垃圾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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