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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0年3月13日 来源:持续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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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农民实现生产和再生产的主要基地,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然而,伴随着经济迅猛增长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及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随之而来的生活垃圾污染开始侵蚀农村,农村生态环境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威胁。


     这一威胁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中国经济几十年来的迅猛增长已经对中国的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如果再任由中国的乡村环境被生活垃圾所污染和破坏,那么若干年后,也许我们赖以生存和繁衍中华大地,可能真的会没有一片净土。因此,发掘农村生活垃圾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探讨相应的治理对策,将有助于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村容整洁”目标的顺利达成与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甚至为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预留了极大的空间。


     一、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现状


     1、一个典型个案——某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


     笔者在湘南某镇工作时,镇政府所在地叫龟石渡,处于湖南境内最大河流湘江的支流蒸水河上游。龟石渡工商业尽管不是很繁荣,但仍然是5万多人口的政治、经济中心,聚集着1200多常住人口。由此而来的生活垃圾处理,成为了镇政府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生活垃圾的处理就是抛入蒸水河中。后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垃圾相应增多,在镇政府的要求下,居民把垃圾均倒放在3个集中场地;然后由镇政府承包给一个有手扶拖拉机的农民:每星期拖一次,每次150元,把垃圾运到离龟石渡2公里的荒山坡中倒掉。由于镇政府欠下数百万元债务,财政收不抵支,曾经采取过在工商户和设立在这里各行政事业单位中摊派垃圾运费的办法来支付垃圾的运费,但由于没有法律和政策资源作为保障,摊派的办法难以进行,最后也就不了了之,造成其中一年的垃圾有半年之久没有转运。由于该镇处于交通要道,堆积如山的垃圾发出难闻的臭味,不仅引来了漫天飞舞的苍蝇,而且引起了居民对镇政府的不满和上级领导的注意。镇政府在无奈之下,只得承担拖垃圾运费的支付责任。


     从以上可以看出,龟石渡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就是垃圾转移,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从有人居住的地方转移到无人居住的地方。如果运输距离太长,不仅容易使沿途产生污染,而且会增加运输成本。问题在于,这个无人居住的地方距离龟石渡只有2公里,而且离有人居住的一个农户住宅不到500米。也就是说,垃圾的最终集中地,仍然与当地居民相邻,尽管垃圾转移了,但只能掩耳盗铃地改变垃圾对当地人居环境的视觉上污染,却没有在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垃圾的最终集中地位于湘江的支流蒸水河侧旁,一下雨就会使垃圾污染过的雨水进入蒸水河,特别是一旦山洪暴发,就会使垃圾直接进入蒸水河;这将直接影响到蒸水河下游和湘江两岸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源安全,对河流的水生物和两岸的生态环境也构成了较大的威胁。问题更在于,该镇还有3个小集市和20多个集中居住的中心村,这些地方的生活垃圾任意地堆放着,在村口、田头、河边、房前屋后,一大堆的生活垃圾随处可见,连转移也没有进行。


     2、从城市到乡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整体情况


     笔者工作过的湘南某镇所在的县,不仅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生活垃圾处理是采取转移的处理措施,而且县城的生活垃圾也同样是转移到与县城相邻的城郊小山沟里进行堆放,并再也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措施。根据笔者调查了解到,不仅该县如此,而且整个湖南省、甚至全国农村地区也大多如此。这种处置方式所造成的后果可能反而是污染源的扩大,因为一到暴雨期,这些污染物又势必会影响到周边地区的环境问题。有媒体报道,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黄集镇的生活垃圾就被转移到该镇的胡岗村,堆放的垃圾已经堆成了两座体量不小的 “山”,方圆数百米远,就能闻到腐臭味,还成了蚊蝇的乐园。离垃圾场只有100多米距离的胡岗村村民一组居住着400多人口,每到下雨天就污水横流,饮水井里压出来的水都有一股怪味。[1]农村生活垃圾普遍处理方式就是这样的不加处理的简单转移。


     农村成为了城市转移垃圾的目的地。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带来了城市生活垃圾的迅猛增长,由于城市现有垃圾处理能力有限,城市生活垃圾开始“上山下乡”,呈向郊区和农村转移的趋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5576.8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51.7%。[2]大量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转移到了农村!一些郊区和农村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存放地,占用和毁损了大量的道路、土地,污染了空气和水源,成为农村环境最大的污染源之一。

 
     二、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原因


     1、上级财政无投入而乡村财政无能力


     目前,农村环保投入严重滞后。在一些硬件设施的建设上面,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薄弱,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几乎没有乡镇配备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环境保护机构的缺乏使得农村环境出现无人管理的局面,涉及环保的部门亦因为经费不足、人力缺乏而只能对环境污染持观望态度,只能“爱莫能助”。比如生活垃圾的收集系统,单凭乡镇自己的力量,靠哪个村或者哪个镇来做显然不太现实。乡镇自身不具备垃圾的处理能力,只有进行简单的转移处理,甚至掩埋都没有进行。因此,即使上有政策,无奈之下基层往往会“下有对策”。


     2、农村生活垃圾与现代化市场消费如影随形


     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农村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本不存在着农村之外的生活消费品垃圾的进入。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市场主导着农村生产、生活消费的各个方面。消费品主要是工业产品,而且一次性使用品在迅速增加,由于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商品均是廉价物品,作为贫困群体最多的农村,消费群体最广,因而,现代化的市场消费给农村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生活垃圾。


     3、农村环保治理责任缺失


     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十分重视,但对农民健康的保护,以及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等,似乎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实,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环境卫生了,身体就会更健康;身体健康了,就可以少花医药费。农村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环境保护能力的欠缺,而这种欠缺又会加重农民保护意识的缺乏,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互动效应。农民对所生活地方的环境保护漠然处之,“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把自己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却把垃圾倒在家门之外就不再进行相关处理,弄得到处都是臭气冲天,不堪入目。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加快农村的发展。但是,“人”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人的卫生健康等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发展就失去了意义,新农村建设也就失去了方向。


     4、农村环保治理措施缺位


     由于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环境保护的重点常常在城市,农村是环境保护的真空地带,环境管理体系和管理措施严重缺乏,这是当前农村环境治理上的典型病症。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指出:“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而我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3]显然,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关键是环境治理措施的滞后:由于农村环保是环保工作的盲区,不仅表现在农村环保投入不足,基础建设缺乏,也使得相应的治理措施滞后,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环境污染的根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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