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水产局组织海洋渔业监督处、省渔政处、省船检港监处和省海洋与水产科学研究院成立产业对标调研考察小组,赴山东省烟台、潍坊两市开展对标调研活动。对此,本报记者专访了河北省水产局局长吴更雨。
记者:河北省人工鱼礁建设发展现状如何?
吴更雨:河北省正式立项建设人工鱼礁是从2005年开始,分别在秦皇岛市和唐山市拟定的5个人工鱼礁示范区开展试验示范。截至2012年底,累计投放礁体约100万空方,建设礁区面积达4000公顷,国家和社会资金投入近1.7亿元。近几年来人工鱼礁区共转产转业310条渔船,涉及渔民1140人,休闲人员达3000人以上,为5000多人提供休闲服务。经分析和评估,河北省海洋牧场创造直接经济效益1亿多元。
记者:这次考察小组赴山东省开展对标调研活动,了解到山东省人工鱼礁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何,取得哪些好的效果?有什么好的经验和做法?
吴更雨:从上世纪80年代初,山东省就开始进行渔业资源的修复工作,通过向近海海域投放天然石块和各种构件礁体,开展人工鱼礁建设试验,为鱼类提供繁殖、生长、索饵和避敌的场所,改善海域生态环境,达到增殖渔业资源和提高渔获量的目的。山东省把人工鱼礁建设纳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极大地促进了人工鱼礁建设的发展。
山东省人工鱼礁建设取得的效果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经济效益好。山东省建设的人工鱼礁类型主要是近海资源增殖型鱼礁,该类型的鱼礁具有投资相对较低,经济效益好,见效快等特点。条件好的礁区3年~5年即可收回投资成本。二是生态效益佳。据监测部门跟踪调查统计,自开展人工鱼礁建设后,礁区的水质明显优于投礁前,也带动了水产苗种培育和休闲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三是建设积极性高。在示范项目带动下,人工鱼礁被越来越多的渔业企业特别是传统企业所认知和接受,沿海各地纷纷掀起了人工鱼礁建设高潮,申报项目投资的企业和机构也随之增多。
经验做法有四点: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并印发了5部关于渔业资源修复方面的地方性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为促进人工鱼礁建设提供了健全的制度保障。二是强化规范管理。责成海洋捕捞生产管理站具体负责人工鱼礁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规划财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选、论证、审批、招投标和礁体投放环节的监管。三是加强科技助推。依托驻鲁涉渔科研院所优势,加大课题研究及技术指导,并适时开展建设效果评价体系建设,采用高科技手段,对在建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介绍人工鱼礁的现状和取得的效益,把经验做法和技术传播出去,让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让社会各界提高认知。
记者:通过与山东省产业对标,河北省人工鱼礁建设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产业对标后的努力方向是什么?
吴更雨:通过与先进省份的产业对标,河北省在促进渔业资源修复,开展人工鱼礁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工鱼礁建设与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结合得不够紧密,特别是个体投资者,只注重经济效益,其礁区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未能充分显现出来;二是简单、盲目、分散投礁现象严重。由于国家支持的资金少,社会资金筹集困难,人工鱼礁建设速度缓慢,少数企业或个人投入少量资金,其目的是为了占海,加剧了与捕捞渔民之间的矛盾;三是缺乏有关的技术规范,礁材选择单一,投礁单位没有按照海域的实际选择礁体类别,多数以投石块为主,效果比混凝土、钢制礁体要逊色得多;四是科技力量薄弱,每年仅有5名~10名科技工作者为人工鱼礁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加之设备手段落后,难以适应大规模建设人工鱼礁的新形势;五是管理体制不顺。目前河北省海洋和渔业分属两个无任何隶属关系的部门,受沿海工业开发建设影响,个别市县已停止发放海域使用证,渔民申请用海使用权无法办理,积极性受到影响。
河北省人工鱼礁建设的努力方向:一是充分认识人工鱼礁建设的重要意义。人工鱼礁建设不仅是海洋生态建设工程,同时也是社会工程、民心工程,必须认真落实“一产抓特色”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河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建设经济强省的中心任务,坚持人工鱼礁建设与海洋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带动相关海洋产业发展相结合、与修复及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相结合、与拯救珍稀濒危物种和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相结合、与海洋综合利用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谋划、科学规划、积极推进。
二是加强科技支撑和保障。既要借鉴山东省的成功建设经验和技术,又要根据河北省的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效果评价体系,开展人工鱼礁选材、选址、投放、增殖及高效利用配套研究与示范,发挥河北省科技支撑和保障作用,为人工鱼礁建设提供服务。同时要勇于实践、开阔思路、开拓创新,探索适合河北省海域特点的人工鱼礁建设方案。
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人工鱼礁建设标准、模式在现行的有关法规中无明确规定。要落实河北省《人工鱼礁建设管理规定》,严格项目申报、审批、招标、监理等监管措施。尽快制定包括礁体设计、制造、运输、投放、礁址选择等内容的人工鱼礁建设规范,推广使用混凝土、钢筋框架和报废渔船作为礁体,把鱼礁的设计、制作、施工作为产业发展。加强廉政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建设资金被挪用、乱用,做好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人工鱼礁建设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是继续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在适宜的礁区内进行大规模藻类移植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做好人工鱼礁建设与藻类移植的有机结合,把藻类资源恢复作为鱼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要在人工鱼礁区配套建设水产良种场、繁育场和增殖放流基地,扩大洄游性渔业资源品种的放流比例,放大其示范效应。积极发展休闲渔业,进一步降低近海捕捞强度,实施转产转业工程,,开展海上休闲观光、垂钓、演示性捕捞等活动,扩大人工鱼礁建设受益面,体现人工鱼礁的公益性。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建设人工鱼礁、发展生态渔业的必然性和重大意义,展示建设人工鱼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争取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同时,还应吸引社会资金,通过宣传来招商引资,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扩展资金来源渠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海洋牧场建设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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