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号:4742-CHA
日期:2009年12月16日
招标编号:HWM1.2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从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得到了一笔贷款用于广东珠江三角洲环境项目(一期)的建设,其中部分贷款将用于广东珠江三角洲环境项目(一期)——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处理区工程项目下的合格支付。世界银行颁布的现行“采购指南”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和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业主)的委托,现在邀请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为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处理区工程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施工机械和服务。
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处理区工程预计发包价约为4000万元,内容包括:
1 处理设备的采购安装;
2 大跨度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3 甲类消防设备的安装;
4 土建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 :2010年1月30日;预计竣工日期 :2010年9月30日
3.招标文件自2009年12月21日每天9:00-12:00和14:00-17:00在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发售(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下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索取进一步资料。
4.所有投标书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五套副本,并应附有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必须在2010年1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送到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书接受人为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5.将于2010年1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可以出席。
业主: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东7楼
代建单位: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71-375号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28、29楼
电话:8349 1528;
传真:8349 1528;
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联合体):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层 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号
通用技术大厦1104
邮编:510080 100055
电话:86-20-8776 8198 86-10-6334 8429
传真:86-20-8767 3286 86-10-6337 3543
联系人:李海津、黄卉 吴若暄、崔岳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明确以下内容:
(一)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根据1997年5月出版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标准: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 2006、2007、2008三年内每年完成施工额不低于12000万元人民币;
3. 2006年至今,投标人须有机电安装、钢结构、甲级消防、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工程、固体物料输送搅拌系统、废水处理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4. 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在本单位应承担过1个以上类似工程、同时须提供其在项目施工岗位期间项目所在地的业主单位联系人和电话;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职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5. 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1600万元人民币;
6. 投标人从2006年至今无法律诉讼纠纷和在以往的工程中无违约行为。
(二)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1997年5月出版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办法为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四)根据广州市政府对招投标的有关管理规定,评标全过程需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向该中心缴纳投标总价万分之九的服务费。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使用世行贷款支付的合同内。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按以下时间及地点完成报名:2009年12月21日和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交易中心报名窗口;从2009年12月23日起,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下午14:00~16:00,其余时间如需报名请联系招标机构李先生:13533414352 传真: 87673286
(六)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下列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标明页码,一正一副,并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当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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