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望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就太慈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慈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望江县城区太慈路(明珠广场段) ;规模见下表:
道路名称 道路红线宽度(M) 道路起止点 道路长度(M)
太慈路(一期) 25 香茗山路-翔凤路 约412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⑴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 资质。
⑵施工企业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于2009年12月28日17时前交入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账户往来,否则为无效投标)。
五、付款方式:分四年付清,即完工的当年底付合同价的30%,第二年底付合同价的30%,第三年付合同价的20%,余款于第四年付清(不计息)。
六、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50天之内(含150天)竣工。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2月18日 (8:00~11:00,14:30~17:00);地点: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9时00分。
十、开标时间:2009年12月30日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二、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须派项目经理持本投标邀请书原件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业绩信用管理登记手册(上述证件需现场交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资料于2009年12月18日到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一楼接待室进行资格预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进行对本项目的投标。(资格预审资料须牢固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
十三、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方式回函确认。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标机构: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望江县华阳镇三孝路(县公路局对面)
联系人:何金若 汪学庭
电 话:0556-7187821
传 真:0556-718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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