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5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与祥云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签订了《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公告称,为加快城市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按照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祥云县人民政府与公司就进一步明确双方在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特签订此协议。
按照协议规定,经祥云县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公司在特许期内以BOT模式对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独家权利,并向公司颁发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证书。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后无偿移交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公告同时透露,项目拟选址位于祥云财富工业园区飞天坡芋头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0亩,由祥云县人民政府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
拟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8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投资总额约计4亿元,项目公司保证所投入的自有资金不低于投资总额的30%,其余资金可由项目公司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技术。
其中,公告透露一期项目投资总额约为2亿元,建设规模为4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附属设施,预留扩建端。项目处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祥云 县及周边地区。
在垃圾供应及处理费方面,协议同时规定,祥云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服务区范围内的垃圾收集、中转及运输等工作,并负责将垃圾卸至盛运环保指定地点;此外,按照稳妥推进,分期增加的原则,逐期设定合理的垃圾进场保底量。项目商业运行开始后,祥云县垃圾供应保底量不低于300吨/日。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三十年,不含建设期14个月和试运行期3个月,自垃圾焚烧发电厂商业运营开始之日起计。
盛运环保表示,此次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从长期看,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固废领域积累更多的丰富经验,占领更为广阔的市场,项目的成功建设也将为公司在固废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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