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色能源发布公告,根据2016年3月24日公告,该公司与建投国融订立了自愿减排项目协议,鉴于自愿减排项目协议已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该公司于2017年6月8日与建投国融签订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协议,继续由建投国融于2017年度为该集团风电、
光伏发电等符合开发条件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进行统一管理。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根据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协议的约定,建投国融将主要负责该公司指定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开发工作、项目减排量的日常管理、代理该公司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买卖等。建投国融将负责承担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前期开发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根据该公司每年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所产生减排量收入的40%向该公司收取项目管理费。双方同意协议有效期内建投国融向该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合计不高于人民币500万元。
公告称,该集团预期该等风电场的自愿减排量项目将在2017年为集团带来项目收益约人民币217.27万元,该集团将就该等项目须支付予建投国融的管理费约人民币86.91万元。
据悉,河北建投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该公司合共约50.5%的股权,建投国融为河北建投的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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