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贺娇报道:1月5日,国家节能中心在北京召开了能源管理师试点方案对接会。据了解,受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委托,国家节能中心承担了实施能源管理师试点工作。
能源管理师制度是从日本引进的一套节能管理制度,该制度强调由企业有计划、自主性实施节能管理,在促进企业能效提高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据了解,我国已在借鉴日本经验基础之上,在能源管理岗位制度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2007年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第二十五条规定,重点耗能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
此次方案对接会上,山东省和天津市的项目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在能源管理岗位制度建设方面所取得的进展,通报了根据这次试点工作要求所拟定的实施方案。国家节能中心就总体试点方案与两地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对接。
国家节能中心主任李仰哲强调,目前我国的节能制度建设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内生性的,即企业本身为了提高能效设立的能源管理岗位。二是外在的,即政府的监督,如我国实行的节能行政监察制度。
李仰哲表示,我国近几年来在推进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岗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有了一定的基础。进行能源管理师试点的目的就是为了突破这一制度建设中的一些问题和障碍,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节能管理制度,推动专业化节能管理队伍的建立,形成节能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合理用能,提高能效。
会议明确了试点工作的实施进度安排。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山东省节能办、天津市经信委节能处以及试点实施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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