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1月18日,沈阳市人大代表对沈阳市白塔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张新摄

执法检查组查看中水处理质量。
张新摄
2009年12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时,吸引人们注意的不仅是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更多的是目前沈阳存在的问题以及人大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的建议。
水源地保护难
●保护水源地,应严格项目审批标准
沈阳市人大环资委在调研中发现,随着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围住宅和商业开发等新项目不断增多,加上一些居民在水源井保护区周边修建旱厕、堆放粪堆、修建养鱼池等,致使饮用水源地环境日趋恶化。据统计,沈阳市现有的34处饮用水源地中,有4处水源防护带土地被占用,占11.8%。同时,由于地下供水管网老旧失修,水资源浪费严重,每年约有15%的水资源白白流失,每天损失约20多万吨水,而沈阳市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每天缺水近40万吨。
去年11月18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于洪区的一处水资源保护区,由于违规挖沙取土而形成的垃圾场,严重威胁着这个水资源保护区。“不仅饮用水源地周边存在严重的污染隐患,而且占用水源防护地进行开发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市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陈苏玉对此忧心忡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建议,严格项目审批标准,注重从源头上防治水源地污染。市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宛英则建议,集中整治存在隐患的水源地,编制水源保护区规划,合理划定保护区范围,确保水源地保护区不被侵占。
雨污分流难
●实施雨污分流,纳入城市规划
沈阳市核心建成区面积为370平方公里,其中雨污合流区域为93平方公里,占25%,主要集中在沈阳的老城区;混流、散排为167平方公里,占44%;分流制区域为110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新城区。
执法检查组在南运河排污口听工作人员介绍,日常污水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但每年到了雨水高峰期,大量的河道污泥被湍急的水流冲起,引发严重的熏臭污染。同时,由于汇水量激增,超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雨水和污水一起直接排入河水,等于将雨水变成了污水,直接导致污水排放量的增大,从而增加了污水处理成本。
在赵长义看来,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设立污水处理费补助资金,为污水处理厂运营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何文江建议,将雨污分流改造列入沈阳市“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污水处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科学制定雨污分流建设改造规划,新建的小区应直接建设雨水和污水分流的管线,对于老城区要逐步进行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减少对河流的污染。”参加检查的市人大代表钟甦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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