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园林路(解放东路—四方台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334万元。其中道路改造工程1220万元,排水改造工程114万元。
园林路为城市主干道,本段道路全长1486.75米,红线宽50米,
道路截面积为:4米非机动车道+6米绿化带+30米机动车道+6米绿化带+4米非机动车道。
排水工程新建排水设施分别为:D=0.5米排水管道1028.7米,D=0.4米雨水连接管136米,D=0.3米雨水连接管170米。
工程地点:园林路(解放东路—四方台路)
投资总额:1334万元
采购范围:工程监理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工期:2010年3月1日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
二、承包商条件
1.承包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承包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三、承包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对承包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承包商,请携带下列资料到市招标中心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可以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该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在本企业监理的同类工程业绩资料(需提供合同,监理的工程合同价款大于1000万元)。 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1月11日至1月15日,每天8:00时-11:30时,13:00时-16:30时。(节假日休息)
2.地点: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202房间。 注:承包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如不参加谈判,请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放弃理由或原因书面告知市招标中心,否则该承包商的行为将被视为恶意放弃并记入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所产生的后果由该承包商负责。
五、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响应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1月18日。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1月21日14:00时,迟到视为弃权。
3.竞争性谈判时间:2010年1月21日14:00时。
4.地点: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六、付款方式 监理费用根据施工进度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协商解决,本工程在施工中根据工程形象按市财政资金付款程序执行。
七、评审原则、方法
采用经谈判的最低报价法。
八、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邮 编:114002
联 系 人:于霞 杜保莉
电 话:0412-2263063
传 真:0412-2263061
开 户 银 行:鞍山市商业银行铁东支行
账 号:7200000000907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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